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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办理的说明

发布日期:2025-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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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办理的说明

一、办理时间及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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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测试时间段内,对应校区室内项目测试地点办理。

二、所需材料:

1.申请表:相关文件详见附件。

找自己所在院系主管学生副书记签字填写意见,并加盖自己所在院系公章。

2.证明材料:三级甲等及以上级别医院诊断证明原件或残疾证原件及残疾证复印件。

三、注意事项:

1.免测根据身体实际情况可免相应的素质项目;机能项目(身高、体重、肺活量、体前屈)按要求不能免测,须正常参加测试

2.申请表在本班室内项目测试时间段内,交至室内项目测试签到处申核办理。(咨询老师:高老师 13992115846)

3.每年测试时,各个年级学生因伤病、残疾无法完成《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均需办理此申请表。大一、大二学生办理过保健班申请表或者期末申请缓考《大学体育》的学生还需办理此申请表。

特别提醒:办理免于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后,毕业时没有体质测试合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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